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年产6万吨乙醛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
根据环保部令 第4号文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及《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*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(试行)》(2014.5)的规定,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,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和监督权,并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,予以公示如下,欢迎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人民群众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。
1、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
建设单位: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项目名称:年产6万吨乙醛技术改造项目
建设性质:技改
建设地址:余姚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城朗海北路19号
主要经济技术指标:为适应市场需求,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原有厂区内新建厂房,实施“年产6万吨乙醛技术改造项目”,将原来的乙醇制乙醛装置技术改造提升为乙烯制乙醛,年产6万吨乙醛生产规模不变,项目建成后,全厂产品及规模均不变。项目总投资2.1亿元,建设地点位于余姚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城朗海北路19号,属于余姚市化工集聚区(2023年第三批),主要建设(内容)年产6万吨/年乙醛装置及配套公辅设施。乙醛作为丁烯醛原料,不外售,丁烯醛为本企业一期最终产品山梨酸生产原料,(丁烯醛)亦不外售。本项目不仅实现上下游原料产品互供和区内产业链的延伸,同时拓展了整个余姚市化工集聚区的产业产品链。
原项目各项目环境保护基本按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,结合历年例行监测数据、验收文件知,“三废”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。
2、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联系电话:13484223922
单位地址:余姚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城朗海北路19号
3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环评单位:浙江青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电话:18758826951
电子邮件:442762040@qq.com
工作站地址:宁波市鄞州区高新区扬帆路999弄研发园B区4号楼802室
4、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
(1)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
办理委托手续→签订技术咨询合同→开展前期工作(落实评价人员、调研、资料收集、踏勘现场、识别主要环境影响因子、拟定评价范围、评价重点、评价等级等、第一次公示)→开展评价工作(项目可行性方案分析、污染源强预测、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、环境影响预测评价、环境容量与总量控制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)→编制报告书(总体规划合理性分析及综合论证、环境保护措施、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、给出结论、第二次公示)→专家评审(召开环评报告技术评审会)→报告书报批(根据评审意见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,由委托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)
(2)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
①通过对项目所在地的大气环境、声环境、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,从而得出项目所在地的总体环境质量状况;②对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生态环境影响作分析;③分析项目建成后水、气、声、固废的环境影响,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;④从产业*策、规划等方面综合分析,最终给出项目的可行性结论。
5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主要征求意见内容:⑴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(注: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规定,涉及征地拆迁、财产、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)。(2)其他意见和建议。
6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以电话、信函、电子邮件、直接来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、环评单位或环保审批部门发表自己的意见。公示时间: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21日。
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:http://i1l5h2.aatpl.cn/Index/news/id/1.html
发布单位: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发布时间:2023年12月6日